借雙慧眼來看廣告
認為“初元”營養液作為普通食品卻宣傳保健功能涉嫌違法,北京一消費者將“初元”產品的生產商、銷售商以及代言藝人張國立告到法院。這使張國立成為新的食品安全法推出後,第一個被告的明星。(8月1日《聯合早報》)
相對於虛假廣告和害人藥品,我們警惕其中的不僅僅只是廣告本身的欺詐性,還在於藥品對於身體危害的程度。模稜兩可下,或許存在著僥倖,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的口實就得到沿伸和支援。
將推介的對象和負有推波助瀾作用的明星推上被告席,不無是對濫用號召力的懲誡。在他們毫發未損的利益之中,許多誘因之處在於他們能得到想得到的東西。在利用和被利用的說法上,明星有可能選擇被利用的結果。他們在出了風頭,得了利益的目的上,正是存在著良心和道德的背離。
張國立是倒霉了,作為大腕明星的他又是幸運的。比起他的妻子鄧婕為三鹿宣傳後,民眾未在該法出台前告倒她,算是她的命運無此一劫。但存在著僥倖的機率卻又是如此的周密,也或許是山不轉水轉,結果輪到了他的“不小心”。
明星有明星的利益,這毫無疑問。我們在得到明星的“許可”和宣傳下,會毫不猶豫的選擇他推薦給我們的產品,甚至包括藥品。但結果會在它的不盡人意中產生了負作用,讓我們能抓住他(她)違背良心和道德標準上,結果最後成為社會的公敵。
保健也好,藥品也罷。明星做了廣告,我們能找到廠商和形象代言人,勿能說我們便有理由找到索賠的對象。在對於產品或藥品的功效和實用上,還需求到產品“打鐵需求自身硬”,結果也是廠家必然要達“真金不怕火煉”的程度。
現實的現實是,在媒體中做廣告,不僅要求廣告本身的真實性,更是要求到明星本身的“審時度勢”之功。無由的隨了廣告商的操縱,或是在利益中得到滿足了,卻失足在不經意的虛假上,到時不僅是害了人,更是害了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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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大眾名人,還需要有雙慧眼。作為平民百姓,同樣也需求借一又慧眼來看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