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第二十一屆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將於2010年2月12日至28日間在加拿大卑詩省溫哥華Vancouver舉行,而部分項目則會於鄰近的惠斯勒Whistler舉行。
此屆奧運會是繼1976年蒙特婁Montreal夏季奧運會和1988年卡加利Calgary冬季奧運會後,加拿大第三次舉辦的奧運會,亦是卑詩省首次舉辦的奧運會。 為了爭取2010年冬季奧運會的主辦權,加拿大有三個城市角逐提名為代表該國的候選城市,分別是魁北克城Quebec City(角逐2002年主辦權的落選城市之一)、卡加利(1988年的主辦城市)和溫哥華。在1998年11月21日舉行的第一輪投票中,溫哥華-惠斯勒區獲得了26票,魁城獲得了25票,而得票最低(21票)的卡加利則被淘汰。在同年12月3日舉行的第二輪投票中,溫哥華以40票比32票擊敗魁城,成為代表加拿大的候選城市,而溫哥華亦開始準備與其他國際城市爭取最後的主辦權。
經過了發生於冬季奧運的2002年主辦權投票中的賄賂醜聞,國際奧委會為下一屆投票更改了許多關於投票過程的章程,並於2002年10月24日創立了評審委員會。在為2008年夏季奧運主辦權投票之前,參加競爭的主辦城市常常會包機邀請奧委會委員到其城市,並隨其遊覽,以及提供當地的禮物。缺乏監督的結果就引起了許多賄選的指責。國際奧委會在輿論壓逼下將投票的章程嚴謹化,把焦點集中在審核主辦城市的技術方面是否達到要求。奧委委員將各城市特點作為分析報告,並將意見轉上奧委會。主辦城市的投票申請於2003年1月提交,審核方面則在2003年5月前結束,並隨後提交出結論報告。
溫哥華的居民在一個公民投票中被問到如果溫哥華成功中標,他們是否願意接受作為主辦城市的居民所需負擔的責任。結果顯示64%的居民表示接受,是同類型的公民投票第一次獲得成功。鄰近美國華盛頓州的州議會以及時任州長駱家輝亦通過了一項決議表示支持溫哥華的競選,並將之送交國際奧委會。國際奧委會於2003年2月公佈最後的挑選名單,當中包括溫哥華及另外兩國的候選城市:南韓的平昌和奧地利的薩爾茨堡。主辦權在同年7月2日於捷克布拉格舉行的第115屆國際奧委會會議中由投票取決。在第一輪投票中,平昌郡取得了最高票數,而得票最低的薩爾茨堡則被淘汰。在第二輪投票中,絕大部分投票給薩爾茨堡的委員都將其選票投給了溫哥華,溫哥華因此獲得了2010年冬季奧運會的主辦權。
多倫多曾於2001年代表加拿大角逐2008年夏季奧運的主辦權。由於奧運會的主辦權通常由各大洲之間輪替,如果多倫多當年成功中標,溫哥華幾乎肯定沒有機會獲得2010年冬季奧運的主辦權,而卑詩省當時亦因此拒絕表態支持多倫多的競選。多倫多最終敗於北京。
溫哥華在角逐2010年冬季奧運的主辦權時遇到的最大問題是如何集資興建比賽場地。經溫哥華籌備委員會(Vancouver Organizing Committee,VANOC)的協調,興建場館所需的資金將由加拿大聯邦政府和卑詩省政府各出一半。籌委會後來亦開始接受私營企業和機構所提供的贊助和捐款。這些機構普遍認為主辦奧運會將有助鞏固溫哥華在舉辦1986年世界博覽會時已建立的聲望,以及提升本地的基礎建設(例如擴建溫哥華SkyTrain系統),所以都踴躍提供資金。
省內基礎建設的擴建皆是卑詩省政府而非籌委會的範疇。連接列治文市、溫哥華國際機場和溫哥華市中心的捷運線(溫哥華SkyTrain加拿大線)經過3年多的工程,已經於2009年8月17日通車。省政府亦表示將斥資六億加元擴建連接溫哥華和惠斯勒的海天公路(Sea-to-Sky Highway)以迎合奧運會期間的交通流量。
2010年冬季奧運的運作開支於2004年時預計為大概14億加元。籌委會首席執行官費爾朗於2006年時則估計運作開支將大概為17億加元,資金主要來自贊助商和拍賣電視轉播權,並且無需由政府撥款。五億八千萬元將用於興建或翻新比賽場地,而二億元將用於保安開支。保安服務將主要由加拿大皇家騎警提供。
2010年冬季奧運的吉祥物於2009年2月12日公報,三隻吉祥物分別是魁特奇(Quatchi)、米加(Miga)和蘇米(Sumi),均為加拿大傳說中的動物,魁特奇是北美大腳野人,而米加是原住民神話中的北極熊,蘇米則為戴虎鯨帽子的動物保護神。另外,本屆冬季奧運有一隻非官方的吉祥物,名為Mukmuk,是一種稀有的溫哥華島土撥鼠,它會於比賽場倘以外的地方出現。
本屆奧運會火炬傳遞除在希臘雅典採火外,全程均在加拿大境內進行。火炬於2009年10月30日在卑詩省首府維多利亞開始傳遞,經過106天的傳遞,於2010年2月12日到達溫哥華。全程共傳遞45,000公里,傳遞方式包括陸運、水運和空運。火炬的外型長1米,流線型設計,並以白色為主,內有燃料,可燃燒12分鐘。設計火炬的的龐巴迪公司表示,靈感來自於加拿大白雪覆蓋的起伏地形和滑雪者衝下雪坡時在雪上留下的滑痕。